根据《辽宁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》(试行),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,学校将划拨出名额单独进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,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1.申请人须为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研究生(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关系转入学校);
2.学习刻苦努力,学习成绩优良,评审年度所学课程无不及格;
3.积极参与科学研究与社会实践。
二、评审办法
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评审,按照学业成绩、科研成果、社会服务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评定。
三、申报材料
请有意向申报的硕士研究生于2015年6月10日(星期三)上午10:00向研究生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:
1、《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》(纸质版正反打印一式两份);
2、《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》(电子版发送至研究所邮箱);
3、学生本人提交《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》一份,须有民政部门公章,否则无效;
4、科研成果复印件一式一份(请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;原件请一并提供,审核后返还)
(1)复印件封面;
(2)成果目录;
(3)学术论文:封面、版权页、目录全部、文章全部;
(4)科研项目:已结题的提供结题证书,未结题的提供立项批文和项目申请书封面及课题组成员页;
(5)学术专著:封面、版权页、目录全部、本人承担章节全部,能体现本人承担任务的后记或前言等;
(6)学术会议:会议论文入选证明,会议论文集封面、目录、文章全部;
(7)学术论文获奖:获奖证书等;
(8)社会服务:证明、证书等;
注:1、上述科研成果须为2015年6月9日之前已经取得的成果;
2、上述表格中奖学金等级、各分数均不填写,由办公室统一填写。
特别说明:已获得学业奖学金的同学不再参加此次评选。